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含Med-X研究院) 2019年研究生招生夏令营
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成立于1979年,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0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2年被评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2005年被授予上海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6、2012年在国家一级学科评比中位列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第二、三名。
Med-X研究院成立于2007年11月12日,是上海交通大学“985工程”建设的重要科技创新平台之一,是学校直属的从事医学与其它学科交叉研究的科研教育机构,依托学校临床医学学科和理工科优势,以解决临床医学问题为目标导向,进行前沿性医学科学研究,开发高尖端领先性医疗技术产品,构建国际化、多学科交融、多资源共享、多方位服务的开放式医学应用研究平台,建立医疗技术产品研发-技术转化-临床应用体系。
我院致力于建设具有交大特色的国际一流生物医学学科。近年来,在充分发展“医疗仪器”、“医学影像”及“神经工程”优势学科方向基础上,进一步瞄准国家学科前沿,建设了“纳米生物医学”、“系统生物医学”等前沿学科方向,并依托Med-X医工交叉平台,建立了包括分子影像(瑞金医院)、干细胞组织工程(仁济医院)、医疗仪器(六院)、神经影像(精神卫生中心)等联合临床研究中心,大力推进了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前沿科学研究与转化应用研究。
我院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一是在国内外高校继续深造,如哈佛、耶鲁等高校;二是从业于生物科技类、医疗器械类等知名企业,如GE、西门子等企业;研究和解决生物学、医学中的相关问题,保障人类健康。
一、招生学科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
二、招生类别 1. 学术型博士: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学(071000) 2. 学术型硕士:生物医学工程(083100)、生物学(071000) 3. 专业型硕士:生物医学工程(085230)
三、学科方向 1.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疗仪器、神经科学与工程、医学影像与信息、纳米生物材料等 2. 生物学:疾病生物学、系统生物医学 为促进全国各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优秀大学生对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的了解,我院将于2018年7月16日-7月18日举办全国优秀大学生优才夏令营活动,安排学院专业方向介绍、学术讲座,实验室参观等多种活动,并将进行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免试攻读我院研究生,具体活动日程稍后公布。
四、招生对象 1. 全国重点高校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技术、物理、光学、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在校生; 2.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潜力突出; 3. 对所报专业的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愿意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4. 英语水平优秀(六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90分或IELTS≥6.0); 5.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
五、申请办法及递交材料 1. 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考生登录---- 点击:“夏令营考生登录”,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10:00-2018年6月20日上午10:00, 2. 请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寄送至我处。
以下邮寄材料学院不再返还(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谢谢!): (1)《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含Med-X研究院)研究生自主招生优才夏令营申请表》( 签字盖章后的原件)([img][/img] 点击下载) (2)网上报名后打印的申请表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盖章) (4)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如托福,雅思,中、高级口译证书等(复印件) (5)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奖状复印件、各类证书等) 邮寄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文选医学楼生物医学工程学院338室,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8599,收件人:陆老师
六、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确定最终参加名单,将于2018年7月初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入围者。
七、考核和奖励
本院自主选拔招生夏令营会根据参与者的最后综合表现,择优颁发优秀营员证书。 “优秀营员”激励政策: (1)若获得推免资格申请我院,学院根据接收规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申请直博生优先。 (2)若报考我院,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则免再复试,学院根据招生规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额满为止。
八、其他 1. 原则上只通过夏令营招收推免生,根据生源情况决定9月份推免生招生,具体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 2.对于参加夏令营的学生,我院将统一安排住宿,并承担单程交通费用。 由于受到学校财务报销政策的限制,我院所能承担交通费用的报销仅限于满足以下条件的车票报销。 (1)车票起始城市和到达上海日期:本科学校所在城市、2018年7月15日 (2)车票报销标准:不高于本科学校所在城市-上海之间的二等座动车票价(如购的是高铁或机票或其他,将按此折算,不高于此标准,如实际车票金额低于此标准,按发票上的金额实报实销)。 3.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021-34208599、021-6293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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