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国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提升优秀大学生对人权法学研究的认识与兴趣,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将举办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 一、夏令营时间 夏令营于2017年7月1日- 4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办,计划招收10名营员。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就读学校为985或211高校或具有申请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本科三年级法学专业在校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申请人就读“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具有申请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要求申请人本科前3年(或前5学期)综合成绩(或GPA)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20%之内; (申请人就读其他高校,要求申请人本科前3年(或前5学期)综合成绩(或GPA)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 10%之内);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它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5.申请专业与本科就读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人本科专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为准; 6.对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对申请专业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申请人须向研究院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经院内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夏令营报名系统报名,并根据研究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研究院将根据申请材料综合考量,确定入营学生名单并网上公布。 (一)网上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5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10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根据研究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截止接收日期为6月10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1.《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盖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本科前5或前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其他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正式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1份,限两页,1000字左右。 7.学生所在院系出具的现实表现一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评价。现实表现须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现实表现需要注明辅导员有效联系电话,研究院将电话回访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 8.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注意: (1)申请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排列,所有原件、复印件按上述要求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律视为申请无效。 (2)纸质申请材料务必使用邮政EMS邮寄,请勿使用其他快递。未按要求方式邮寄一律视为申请无效。 (3)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4)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其申请,一律视为申请无效。 申请材料寄至如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办公室 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276 信封封面请注明“人权研究院夏令营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提交申请材料必须保持一致,且申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营资格、优秀营员或合格营员资格。 四、审核录取 夏令营的材料审核与录取工作将在6月22日前结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届时未接到录取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五、夏令营日程安排 夏令营日程:7月1日 - 7月4日 夏令营活动安排包括:组织参观人权研究院,与院领导、研究院教师、研究院在读研究生座谈交流,参与第九届人权暑期班部分课程,进行外语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 注:参加夏令营营员可以同时报名参加第九届人权暑期班,在夏令营结束后继续完成暑期班课程。暑期班课程是7月3日 - 14日。欲参加第九届人权暑期班的同学需要单独报名,报名方式详见人权研究院网站 链接如下: 六、考核及评比 研究院将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察等。 考核成绩按如下比例公式计算: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40分)+专业课口试(40分)+外国语成绩(20分) 根据考核成绩评出“优秀营员”和“合格营员”。 1.“优秀营员”如获得就读学校2018年推免资格并申请我校推免生(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可直接录取,不必参加我校9月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夏令营考核成绩即作为推免生入学考试成绩。 2.“合格营员”如获得就读学校2018年推免资格并申请我校推免生(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优先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优秀营员”或“合格营员”如未获得就读学校2018年推免资格,但在2018年全国统考中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其他事项 1. 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学院。 2.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入营资格。 3. 学校为京外高校学生安排免费食宿,并报销本次从就读学校所在地到北京的单程硬座车票(需要提供车票)。学校为京内高校学生安排免费就餐,并提供一定交通补助,但不安排住宿。 4.学校为所有营员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所有营员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因违反协议规定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5.夏令营期间所有营员必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和夏令营的要求与纪律,遵守夏令营的安排,按时参加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6.我校近期将赴相关高校进行招生宣传,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微信公众号。 7.未尽事宜将不定期在研究生院或研究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 八、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10-58908276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2017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