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各专业具体接收推免计划数量后期会通过学院官网公布;支教保研学生可参加本次推免。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有望获得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新生入学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培养潜质。
(五)外语为英语的考生,须通过CET6考试或TOEFL(IBT)≥80或IELTS(Academic)≥6;外语为其他语种的考生,须达到同等外语水平层次;支教保研学生除外。
(六)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三、接收程序
(一)校内研招平台预报名:7月16日0时-8月15日17时
预报名网址:https://yjszs.muc.edu.cn/
8月15日前考生须在预报名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2.《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预报名系统填报完自动生成,下载签字盖章后重新上传);
3.《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个人陈述》;
4.本科期间成绩单(须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校验原件);
6.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复试报到当天需对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请考生按照顺序将所有材料整理成册,以备核验。
(二)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8月16日—18日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具体通知时间由学院确定(请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三)开展复试工作。考生须根据学院通知,8月24日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报到和参与复试。
(四)复试成绩公示。复试结束后,学院在核查成绩无误后,8月31日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相关专业。我院将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拟录取。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接收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中央民族大学接收资格。“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六)开展第二轮推免复试工作。首轮推免生复试工作后,如接收计划未完成,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报名情况决定在9月份是否组织第二轮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四、具体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本次推免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1. 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采取百分制。
2. 综合面试
(1)面试环节及内容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考核和外国语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能力等,外国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流程
①每位考生时间为20分钟。复试秘书负责计时,时间一到面试即刻停止。
②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回答问题,回答结束后请说“回答完毕”。
③复试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专业考核占80%、外国语考核占20%);取复试组成员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得分。
3. 复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50%+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复试安排在中央民族大学丰台校区。
复试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26日,具体环节为:
1、报到:8月24日 14:00—17:30,丰台校区明德楼552室
2、笔试:8月24日 19:00—21: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8月25—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复试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录取。
(二)申请人在我校推免招生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仅为本次推免预报名工作使用。2026年推免生接收专业以公布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申请人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录取的专业为准。
(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为参加复试学生提供住宿安排,食堂也可正常供应餐食。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魏各庄路27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100074
电话:010-83870703(曾老师)
邮箱:faxueyuan2661@126.com
官网:https://law.muc.edu.cn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