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 1.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28-61830920,邮箱:liuying777@uestc.edu.cn。 2.考生拟录取类型、学院、专业等信息以公示结果为准。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计2025年7月前后发放)。 4.拟录取推免生请于2024年10月23日-11月3日期间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bm.uestc.edu.cn/logon),按照登录提示(直博生请选择“博士研究生招生”)进入系统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及体检表参考样式)。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模板下载),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协商)、《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模板下载)。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5.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6.档案或协议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在正式录取后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若因考生录取类别错误导致无法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30919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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