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生申请表》原件1份;
(2)一篇300-500字左右的科研兴趣自述;
(3)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同年级总成绩排名1份(由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
(4)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5)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6)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拟报考学科方向-姓名-毕业学校-手机号码-推免),材料须已填写并签名或盖章,并按以上1-6顺序依次排列,保证材料无误后再提交,2024年10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
bmeyjs@mail.sysu.edu.cn。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院招生要求的,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2024年9月28日19:00前,学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选择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并于2024年9月29日24:00前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复试确认。
在夏令营、推免生预报名中,我院研究生导师拟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系统上完成报名、复试、待录取操作程序(考生报名→招生单位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招生单位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招生单位公布拟录取名单)。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英语能力(30分)、业务能力(7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表达和理解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二)考核时间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三)考核形式
(1)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2)考核采取由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四)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六、录取与公示
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院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当地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请见附件)。考生最迟须于10月10日前将体检表提交或寄送至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办公室。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董老师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中山大学西教学楼医学园2号楼205A办公室
电话:0755-2326014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生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附件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3、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