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军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海军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接收对象
(一)军队计划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应届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体检及政审合格,且达到录取条件的,录取为军队研究生并入伍。 (二)地方计划 其它具有推免资格的普通高校应届生,达到录取条件的,录取为地方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三、申请条件
1.考生所在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且获得所在院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有意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3.考生申请推免的学科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四、申请程序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推免生申请入伍研究生程序详见我校于7月下旬发布的报名公告。 申请地方硕士研究生程序如下: (一)预报名 9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海军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采集程序”(扫描文末二维码),提交预报名志愿。 (二)材料审核 预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25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按次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并以“本科毕业学校+姓名”命名)发送至hjgcdx_yzb@163.com进行初审。 上述材料须真实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综合面试 我校拟于9月25日-9月28日组织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正式填报志愿 考生须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预计9月28日左右)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按规定流程完成推免志愿填报工作。 (五)录取工作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通过该系统及时予以明确回复。确定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向考生及其所在院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
五、有关说明
(一)推免生拟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推免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籍处分,以及出现学习成绩明显下滑、政治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地方研究生相关政策 1.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毕业后自主就业(可面向国防工业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就业)。 2.地方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地方硕士生可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等方式报考我校地方博士生。 3.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收取地方研究生学费,并按月发放助学金,设立奖学金,提供助研岗位。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8000元/年。按学年收取,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后按实际在读学期数计算,标准为4000元/学期。 (2)国家助学金:6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教育部下达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40%,每人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4000元/年。 (5)新生奖学金:本科阶段表现优异的新生可参评新生奖学金,每人5000元。 (6)助研工作津贴:不低于1000元/月。除符合停发条件外,每年发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 (7)就餐补贴:5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8)家庭经济困难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每人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生,每人2000元。 (9)学校为每名在校地方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注:无工资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者,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工作津贴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717号 联系电话:027-83642841 电子邮箱:hjgcdx_y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