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4.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等;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报名
2.我系推免预报名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9月17日12:00。
3.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相关院系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院系公告、通知。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5.所有报名我校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进行预报名,在本人获得推免资格后,均务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正式报名(填写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6.以上通知与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如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中文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
1.中文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中文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各环节的考核。
3.接受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接受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组的监督、监查。
四、复试
1、复试名单确定:
我系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我系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人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我系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2、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推免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
申请者在收到我系复试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的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参加我系复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同一专业的面试方法、内容、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考核占比70%,外语能力考核占比30%。
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
2024年9月22日-27日,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入围考生。
五、拟录取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系将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
1. 收到我系通知后,同意接受我系拟录取的推免生(无论是否预报名、是否参加过夏令营等)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参考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以系统实际设置、院系具体要求为准)。
2.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系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我系拟录取资格,我系将依次递补拟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正式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待公布)、研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公布),确定录取学科、院系,培养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政策等。
2.推免生务必保证提交各类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3.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监督及复议
我系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细则(本“细则”)、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工作投诉、申诉、监督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学硕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5081
创意写作专业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4874
学科教学(语文)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2427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