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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推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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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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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2 16: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学制

    备注

    078401

    教育技术学

    26

    3

    050301

    新闻学

    5

    3

    050302

    传播学

    5

    3

    045114

    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

    34

    3

    0552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10

    2

    055300

    出版硕士

    10

    2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结合《华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预报名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制定本院的报名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请您于2024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通过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进行报名并上传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但最终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学生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请按我院规定,参加复试考核。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16460

    联系人:胡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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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MT+8, 2024-11-1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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