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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2024年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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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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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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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18 1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2024年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6 编辑:周爱菊 点击次数:118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计划

    学院2025年可接收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行政管理专业5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0人;可接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农村发展专业32人。接收直博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组织机构

    (一)推免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周向阳 柯新利

    成员:王家合  汪文雄  曾晨  张雅勤  赵微

    (二)纪检监督:樊华 蒋勇

    (三)考核小组

    各专业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考核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考核工作,落实回避制度。各专业成立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

    四、考核安排

    (一)预报名及资格审查

    1.预报名。拟报考我院2025年推免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考生)需登录“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hzny.form.360eol.com/enroll/327dJvv4)进行预报名,参加我院夏令营考核合格的考生也需填报。预报名时间:9月5日-9月17日24点。

    2.确认报名。所有申请人(含夏令营考核合格的考生)以“报考专业+姓名”实名进入华农公管2025年推免复试QQ群(群号:816455067 ),9月18日中午12点前确认可以按期参加面试考核(夏令营考核合格的考生不参加考核)。

    3.资格审查。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和学生证照片,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个人自述材料(简历、自荐信等)及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或学院公示材料。请将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材料上传至“华中农业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考核时间

    第一批考核时间为9月22日—9月24日,具体考核安排在华农公管2025年推免复试QQ群通知。各专业根据第一批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批考核,第二批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考核,复试组专家现场集中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主要以面试为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综合评价。

    (五)考核成绩

    以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40%+综合素质成绩×40%+外语水平成绩×20%。

    (六)拟录取

    根据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严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我院2024年暑期夏令营考核合格者优先录取),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学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

    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

    (七)导师选择

    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导师根据学生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是否接收。

    五、通知书发放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与当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六、奖助学金及学费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学校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二)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七、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对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确保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信息全程公开。

    (三)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5058,

    邮箱:fanhua@mail.hzau.edu.cn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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