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暨南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接收2025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公告
2025年暨南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接收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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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暨南大学人文学院位于美丽的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是学校在珠海新开辟的又一人文社科高地。学院人文社科门类齐全,有社会学、法学、文化产业管理、汉语言文学四大学科。学院坚持国(区)际化办学战略,与美国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交流关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在高层次项目、高水平成果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成绩卓著。暨南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已形成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民俗学(含民间文艺学)、法社会学、体育社会学等培养方向;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硕士生导师16人(含博士生导师2人),为国家与广东省的社会治理与建设、社会发展决策提供了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产生了较大影响。 学院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现面向全国高校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为有志于在社会学领域深造的学子提供优质的学术平台。 二、招生专业 社会学(030301) 三、发展前景
学院处在广东省珠海市,是粤港澳大湾区、粤澳横琴深度合作区的战略中心地带,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随着新时代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各界对社会治理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具有良好的深造和就业前景。 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选择继续到国内外知名大学深造,亦可就业于政府部门、社会工作部门、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单位,从事实务或研究工作。 四、人才培养特色
特色活动:强化学术之基。学院大力倡导学术性教学和科研活动,通过邀请业内知名专家讲座、组织校内资深教师讲课,开展特色鲜明的学术交流活动,主要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训练营、暨南社会学论坛、研究生专业经验交流会等学术活动,开拓研究视野,提升科研能力与写作水平,培养社会科学研究人才。学习条件:科研与实践并重。学院拥有暨南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暨南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暨南大学法律与政策实践中心、暨南大学语言诗学研究所等学科平台。校区图书馆、学院社会学资料室、社会学创新发展研究室文献资料齐全、丰富,为专业教学、科研以及研究生完成论文提供科研条件。学院与珠海社工协会、妇联、司法行政部门、知名企业合作建设了多家校外实践基地,可为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提供丰富的选择。 资助奖励:校内与院内结合。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在报到注册后,可优先申请国家奖学金、卓越励志学长奖学金、邓瑞林奖学金、梁奇达暨南教育奖学金、优秀科研论文奖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分为一等、二等、三等,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选。学校、学院为学业优秀的学子提供短期出国访学、联合攻读学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交流项目。五、报名详情 (一)接收对象 内地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不包括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 (二)报名申请条件与要求 1、获得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我校推免复试时,尚未认定推免资格的,可先参加复试); 2、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3、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与学术潜质,有突出科研表现者优先考虑;对社会学具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力; 4、本科毕业专业不属于社会学一级学科(0303)的申请者,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含双学位)等; (2)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申请专业各有一名教授的书面推荐信。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9月19日,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表。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可修改或撤销。 2、审核:9月2日—9月20日,学校研究生院将审核并回复考生是否已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可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3、复试时间:9月22日—25日,人文学院具体复试要求及日程安排9月13日后详见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报名须提交材料 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清单如下: 1、《暨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生成申请表,须申请人签名;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 4、本人学生证; 5、证明学生本人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术论文等原创性成果材料(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仅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五)关于拟录取 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网上通报。 (六)温馨提示 1、在2024年9月22日前,若申请人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 2、若申请人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老师
【咨询电话】 0756-8505920/1587561865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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