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教育规模居全国第一,并在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全国第一批法律史、经济法、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点设于本院,全国第一个比较法、人权法、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点首创于本院,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本院,法学专业的第一个外国留学博士生出自本院。同时,我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为促进国内知名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经学校研究决定,7月1日-17日在京举办2017年第二届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营员规模拟定470人,涉及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历史学、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律硕士等一级学科下55个专业。夏令营将邀请来自我校知名导师、在京实务界资深专家为学员授课,并通过开展师生见面会、模拟法庭、案例研讨、参观实务部门等形式,为校内外优秀学子提供走进法大、感受法大、感知名师的契机。营员结业后,还将获得法大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结业证书;表现突出者,更有机会获得优秀营员称号。本届夏令营将由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法律硕士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欧法学院、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儒学院、人权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等13个学院具体承办。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夏令营时间 夏令营举办时间主要集中在2个时间段:7月1日至4日、7月5日至8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通知。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3.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它语种(含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4.申请专业与本科就读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一级学科(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注意: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申请人本科专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为准。 5.除以上申请条件外,申请人还需满足申请学院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 6.对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对申请专业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申请人须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夏令营报名系统报名,并根据申请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综合考量,确定入营学生名单并网上公布。 (一)网上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5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详见各学院通知。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根据申请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1.《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盖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本科前5或前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其他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正式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1份,限两页,1000字左右。 7.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 8.申请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意:(1)申请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排列,并按申请学院要求提交,具体要求(提交扫描电子版或纸质版)见申请学院通知。(2)纸质申请材料务必使用邮政EMS邮寄,请勿使用其他快递。(3)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4)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其申请。 申请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与所提交申请材料必须保持一致,且申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营资格或优秀营员资格。 四、夏令营活动安排 夏令营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学院学科介绍、学术讲座、座谈研讨、学长见面交流会、模拟法庭、辩论比赛、参观访学、外语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序号 | | | | | | | |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法与经济学、法律(法学) | | | | | 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全球学、纪检监察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 | | | | 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商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 | | |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翻译(MTI) | | |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比较法学、法律(非法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考核及评比 各学院将在夏令营活动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根据考核成绩评出“优秀营员”和“合格营员”。 1.“优秀营员”如获得就读学校2018年推免资格并申请我校推免生(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可直接录取,不必参加我校9月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夏令营考核成绩即作为推免生入学考试成绩。 2.“合格营员”如获得就读学校2018年推免资格并申请我校推免生(须与夏令营入营学院、专业相同),优先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优秀营员”或“合格营员”如未获得就读学校2018年推免资格,但在2018年全国统考中报考我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其他事项 1. 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学院。 2.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入营资格。 3. 学校为京外高校学生安排免费食宿,并报销本次从就读学校所在地到北京的单程硬座车票(需要提供车票)。学校为京内高校学生安排免费就餐,并提供一定交通补助,但不安排住宿。 4.学校为所有营员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一份。所有营员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因违反协议规定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5.夏令营期间所有营员必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和夏令营的要求与纪律,遵守夏令营的安排,按时参加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6.我校近期将赴相关高校进行招生宣传,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微信公众号。 7.未尽事宜将不定期在研究生院或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010-58908070/71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扫码关注法大研招微信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原链接:http://yjsyold.cupl.edu.cn/graduate-admissions/c121/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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