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公示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农林大教〔2021〕1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基本条件”条款的应届本科生。
二、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和分配方案,先按专业进行名额分配,若还有剩余名额,则按不分专业进行排名比较和择优推荐。
待学校下发推免名额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分配方案并另文下发。
三、智育测评分数的认定
以大学第一至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取平均分(简称智育平均分)。转专业学生一年级智育测评分以原专业的分值进行统计。
四、推荐规则
符合学校推免生基本条件情况下按以下递进关系进行择优确定:
(一)专业推荐规则
1.各专业按智育平均分专业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依次推荐;
2.若专业内二者智育平均分相同,则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排名靠前者优先推荐;
3.若二者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仍然相同,则高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推荐;
若排名靠前者放弃推免资格,在同专业候选人中依次递补人选。
(二)不分专业推荐规则
1.按智育平均分专业排名,专业排名百分比(R)靠前者优先(即数值小者优先);
2.按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专业排名,专业排名百分比(R)靠前者优先(即数值小者优先);
3.若以上专业排名百分比均相同,以高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4.若高等数学成绩仍相同,以通过CET考试等级高者优先;通过CET考试等级相同者,以成绩高者优先;
若排名靠前者放弃推免资格,在择优推荐候选人中依次递补人选。(说明:专业排名百分比R=A÷M,其中A为学生专业排名,M为该生所在专业总人数)
五、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余 雁
副组长:罗小林 郭朝晖
成 员:林豪森 陈奶荣 庄建东 杨文斌 苗庆显 黄 彪 曹石林 曾钦志
六、其他
监督电话:刘老师,0591-23538606。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以上细则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7日。
材料工程学院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