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
我校接收推免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
2.获得了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学术型硕士招生各专业都接收推免生,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在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整拟接收考生。详见附件中的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及办法
2.研招办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时间及复试安排于9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复试报到时把下列书面材料送至我校研招办:
(2)个人陈述(用大约2000字介绍本人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3)本科正式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复试报到时交到我校研招办外,请另行准备一份,复试时交给专业复试小组秘书老师。
2.复试分为专业复试和外语复试两部分。专业复试包括笔试或面试,外语复试包括口语、听力测试。详见《中央党校2018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
四、录取与公示
1.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内报名并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将会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的其他考生。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如确有需要,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上网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4.如有问题,请联系:010-62805318,010-62806554。
五、学费、优惠政策及奖助办法
我校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入学后,硕士推免生享有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并免除第一学年学费。
被录取的推免生自动获得我校“硕博连读”申请资格(具体条件依据我校当年硕博连读招生方案而定),二年级时可依个人意愿申请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参加考核,录取后可以直接攻读我校博士学位。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标准发放每年6000元助学金,并有“三助”岗位、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等助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