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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制订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恒运 王宏立
成 员:方 芳 刘瑞峰 刘向华 陈素云
二、名额分配
我院今年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14人,具体接收专业计划见表1。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全日制 | 7 | 095135 | 农村发展 | 全日制 | 5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2 |
注: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指标为参考性指标,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处分期内)情况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与选拔程序
1.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9月29日—10月20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开通时间为准)必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免试生名单。
3.复试。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申请学生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中予以回复。无故不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复试以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5)体检不合格。
五、复试内容
申请者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并于复试时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一)申请人复试时需按照要求,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2份(附件1)、个人陈述1份(附件2);
2.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本科阶段(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所在院系教务处公章)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
5.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6.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推免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1份(附件3)。
(二)复试分两个部分进行,即:专业素质与能力和综合素质与思想品德。
1.专业面试
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成绩、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应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意识与能力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维敏捷程度、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及举止表达能力等。
3.复试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40%+专业英语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5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5.体检不合格。
六、拟录取
学院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接收名单,在学院网页对申请学生姓名、拟录取学科/类别、复试成绩等公示3个工作日,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1.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参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3.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八、监督与复议
学院纪委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71-56990066 0371-56990012
九、其他
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电话:0371-56990014 袁老师
本办法由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与教育部、河南省以及河南农业大学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河南省以及河南农业大学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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