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细则公布如下,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来我院深造。
一、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者需是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及2024年“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生。
三、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将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交给我院,邮箱:
csxlxy@126.com。
四、申请程序
(一)9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站提交申请,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
csxlxy@126.com。如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即可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三)审核通过者,到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以不领取);同时,需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12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12小时视考生自动放弃)。
(四)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发出接收函、“待录取状态”确认)于2023年10月15日前全部结束。
五、推免生考生总成绩构成
复试由笔试、综合面试、加分三种方式。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其中, A笔试、B综合面试、C加分。
A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B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在国外SCI、SSCI收录期刊及国内《心理学报》、《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心理发展与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0分;在国内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3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六、其他
(一)所有推免生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考试过程中应该做到诚信考试,如发现存在舞弊现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考试结束后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将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实名提出投诉和举报。
(三)推免生入校后,一年级阶段可获学业一等奖学金(2023年的资助标准为1万元/生),同时我院也会配套一定额度的一次性院级奖学金以资鼓励。
(四)未尽事宜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七、联系方式
邮箱:csxlxy@126.com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28-84767692
招生视频请关注学院《川师心理研学堂》微信公众号,视频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giROD8isINejzEIm4g1HsA
心理学院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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