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我院接收4名国优计划研究生。现把接收推免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2.本科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有特殊学术研究经历或研究成果者可适当放宽成绩限制。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4.申请国优计划专项的学生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及教育情怀,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本院教育学原理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方向及科学与技术教育领域可接收国优计划专项推免生,拟接收计划共4个。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而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请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于9月27日17:00点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我院国优计划专项推免生时应在专项计划选项中选择“国优计划”。
预报名相关通知请参见学校研招网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680.htm
国优计划相关通知参见学校研招网 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681.htm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审核考生资格。
能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预报名系统中“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刻实名加入 2024 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 QQ 群(群号:451084982), 在9月27日21点前,学院将以 QQ 群消息通知入围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信息,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如系统内显示“审核未通过”,即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1.申请考生采取线下线上结合复试方式。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潜力等。国优计划专项学生复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从教意愿。
3.考核环节
(1)考生个人陈述约3 分钟,介绍学业背景(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毕业论文的相关情况、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学术兴趣等。
(2)考官对考生进行综合提问,时间约4 分钟。结合考生所报考方向,进行综合提问。主要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的考查,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包括:个人自述 1-2 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学术兴趣、对所报考方向的理解等。对话约2 分钟,由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进行外语的综合提问。
4.复试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9 月 28日上午8点;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5.结果公布方式: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三楼橱窗张贴、或QQ或电话通知 (后一种方式仅限校外生源)。
请考生保持手机开机并通讯畅通并关注QQ消息。
五、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预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要求的各项材料。
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