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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所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单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接收推免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第一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第二条 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本科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二章 材料准备 第五条 推免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 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山西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凡属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三章 推免程序 第六条 提交材料。2024年推免生接收分两阶段。有意报考我校并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考生(含优才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考生)将报考材料(见细则第二章)发送到邮箱 pengpeng@sxu.edu.cn,并请电话确认(19834526688)。 第一阶段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9月28日前 第二阶段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10月8日前 第七条 资格审查。评估审查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9月28日上午(第一阶段考生),10月10日上午(第二阶段考生),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所通知公告( http://ihst.sxu.edu.cn/)。 第九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上网公示,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放“待录取通知”,等待学生回应,学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回应,逾期不回应视作放弃。
第四章 复试录取 第十条 复试考核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应当参考推免生的本科阶段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凡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推免生的复试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复试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十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三条 及时公布推免生复试考核结果,公布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第十四条 推免生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 未参加推免生复试考核或者复试考核不合格者。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 思想品德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第五章 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复试考核及相关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复试考核人员,不得参与推免生复试考核和录取有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所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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