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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34号),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研究生科。
二、接收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接收计划 学院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专业总计划50%,详见《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的推免生均占本专业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及代码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学院联系方式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01管理系统工程 | 18 | 0851-83627250 | 02工业工程管理(含物流与供应链) | 03管理科学(大数据管理决策) | 04服务科学与创新管理 | 120200工商管理学 | 01 会计学 | 12 | 02企业管理 |
四、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学上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本科阶段学习的课程必须包含有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CET4或CET6必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复试通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在10月9日。 2. 资格审查 取得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按照学院规定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复试内容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本细则的“七、复试方案” 4.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包含面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本科修读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复试总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在学院官方网站上。 (四)录取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后,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未缴费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4.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收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六、招生纪律 (一)学院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的要求,组织实施本次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相关工作人员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推免录取工作所有上报意见必须经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和加盖公章上报。 (四)当条件合格而未被接收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领导小组负责作必要的解释工作或授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七、复试方案 (一)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总成绩=本科修读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30%+复试成绩*70%。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安排 1、流程及要求: (1)本次复试原则上按1:1.2-1:1.5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进行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先进行英语能力测试,然后进行抽题回答专业问题,每位考生只能抽一个题,抽题后现场准备2-3分钟进行回答; (3)面试专家小组提问。考生回答完所抽题之后,面试专家可根据情况现场提问,每位考生每组提问限定在5个以内;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2、综合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9日下午14:30--18:00 (2)综合面试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原北校区)管理学院致远楼101室(管理科学与工程)、102室(工商管理学)
八、其他 (二)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或推免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学院将2023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本单位网页上发布。 (五)已录取的推免生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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