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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招收的研究生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是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与《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要求。
2.只接受本科为护理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二、申请材料1.申请办法与申请材料:申请者须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到我院指定邮箱,并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须提交的材料如下(各1份,1-6 项是必备材料,原件是资格审查时出示): (1)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需有学校盖章页与有照片页同在一张A4 纸上) (4)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英语四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6)本科综合测评排名证明; (7)科研成果(已发表的文章、承担的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复印件。 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报名及复试录取 1.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4.申请者须于2023年9月29日15: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我院将在申请者报名后1天之内审核。如果已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或参加我院推免硕士生预报名及考核获得“优秀”资格,以及在夏令营获得候补资格的学生中,实际报读我院人数未达到要求,我院将从其他申请者中择优补充复试名单。复试申请者须注意复试通知,并及时进行系统确认。最终确定复试名单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14:00 前。(二)初审与复试1. 我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流程。如有特殊情况,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第二批复试。具体复试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推免硕士生资格。学院研究生科将按照学校招收推免硕士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办法如下: 复试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英语、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复试方式为复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30分(报考研究方向为内科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的考生考内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外科护理学的考生考外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妇儿护理学、护理教育、肿瘤护理、社区护理以及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在内、外科护理学病例分析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 (2)英语口试满分为30分,包括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为40分。具体内容可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认识和职业发展潜力;科研创新能力/应用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思想品质及心理健康状况;本科期间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硕士生逐个进行复试,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排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位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我院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将根据专业生源情况以及结合学生意愿进行专业调剂。 (三)录取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获得我院待录取资格。我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需在我院发出确定拟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四、复审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五、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校医门诊部进行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 2、附件 3)。体检可在 2023年11月前完成,并将体检结果(体检表中的“体检结论”上须有体检单位公章)邮寄给我院(见通讯地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2.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黎老师;咨询电话:020-87334851 办公/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 74号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08);邮编:510089 3.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八、其他事项1.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与《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上级部门在 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附件:1.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3.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附件1: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docx
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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