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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 结合 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或其他决策机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 负责监督选 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 申请条件 1. 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2. “双一流高校”推免生申请者, 成绩排名百分比(综合名次/排名人数) 前 5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推免生申请者成绩排名百分比前 30%,一般高校 申请推免生成绩排名百分比前 10%。”
三、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而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请可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且有意向报考我院的推免考生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9 月 26 日上午 12 点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 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1 .已在我院夏令营环节参加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须在预报名系统报 名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院系的材料审核等环节。如有必要,学院可进行再次复试。 2 .能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我 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 9 月 23 日上午 12 点开始,学院将采取电话方式通 知入围考生,分批分次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我院将根据填报志愿时间分批审核材料,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院组 织的复试考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信息, 保证通讯畅通, 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 如系统 内显示“审核未通过”的, 即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 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 的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含外语口语)表达 能力及综合归纳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 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情况 及相关业绩、事业心和责任感, 团队合作精神, 人文素质, 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 品质。 2.考核形式 本校考生在东二楼会议室进行线下复试考核;外校考生采用“腾讯会议”进 行线上复试考核,请考生下载软件,并预先调试好。 3.考核时间 择机进行复试,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具体安排将电话告知考生。请考生 在系统中确保电话号码无误,保持通讯畅通。 4.考核结果公布 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即在学院张榜公告,并通过电话告知考 生。 备注:请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推免的考生在面试之前在系统中完成测试, 以免影响后续的录取工作。
六、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进行预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各项要求的 材料。 系统开放 12 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取 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 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一旦操作不可 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 学校统一公示拟 录取名单。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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