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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江南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和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法律、农村发展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江苏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江南大学无锡知识产权研究院、无锡市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无锡市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等校地合作机构,致力于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有社会责任感、有人文关怀、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学术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0100。 专业型硕士: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2、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3、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拟接收名额:法学10人左右;法律(法学)10人左右;法律(非法学)10人左右;农村发展5人左右。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我院接收预报名,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可先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分批对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信息及时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电话通知复试。取得本科学校推免生资格并经过我院复试合格的考生,仍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填报我校志愿并完成待录取。 (二)未在我校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且取得本科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仍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对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安排复试。 (三)复试采用远程在线形式,使用“钉钉”在线视频平台,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 (四)学院对通过复试并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其它说明 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及《江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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