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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4年推免生(含硕士直博生)复试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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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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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24 15: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原文链接:https://chem.fzu.edu.cn/info/1133/11393.htm



    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根据《福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化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直博生) 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指导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指导精神。
    二、复试对象
    获得所在高校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收类别及招收专业、代码及计划招收人数
    推免类型
    招生专业及专业代码
    计划招收人数
       直博生
    无机化学(070301);分析化学(070302);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新能源材料(0703J1);材料化学(0703Z1);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
              20
       硕士生
    无机化学(070301);分析化学(070302);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材料工程(085601);药物化学(100701);药剂学(100702);药物分析学(100704);药理学(100706);新能源材料(0703J1);材料化学(0703Z1);制药工程(086002)
             107
    四、接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申请、复试和录取流程
    (一)申请流程
    1.申请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推免生、直博生专业和本科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学科 (不含化学管理类、药学管理类)。 申请者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获得所在高校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上填报志愿。
    3.在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登录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219.229.132.120:8080/login.aspx) 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4.我院将分批次对推免生 (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5.我校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者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不予解锁。
    (二)资格审查
    1.考生在9月25日14:00前,须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liuan@fzu.edu.cn,压缩文件名: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所需资格审查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在系统提交后可打印);
    (3)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
    (5)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7)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4)。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
    3.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复试名单,学院及时通过电话、短信或者学院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为便于后续复试相关工作通知,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加入qq群:575453314(发送实名验证)。咨询电话:刘老师,0591- 23533635。
    (三)复试形式和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
    2024年度推免研究生接收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即:线上复试,包括校内和校外本科生)。
    2.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要求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
    (1)硬件设备: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部从正面拍摄,另一部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其中,正面拍摄设备,推荐使用具有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需要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保证设备具摄像、话筒功能完备。手机推荐为侧后方拍摄使用。如使用智能手机,建议用WIFI联网,并拔除电话卡,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
    (2)软件要求: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考生需提前下载安装,熟悉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
    (3)环境要求: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要求考生双手在可视范围内。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
    (四)招生专业及复试内容
    序号
    复试内容
    分值
    时间
    1
    英语口语
    20
    20分钟
    2
    PPT介绍(本人本科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情况或者对一篇外文期刊文献做综述报告、在读期间所发表论文、专栏或者其他获奖情况)
    40
    3
    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提问环节)
    40
    总分
    10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5),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务部门出具,在职人员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最迟在拟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通过EMS邮寄到学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邮寄地址(EMS):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嘉锡楼415,邮编:350108,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3533635。
    (六)体检
    1.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体检报告邮寄地址(EMS):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嘉锡楼415,邮编:350108,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3533635。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
    1.我院结合招生指标数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我校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者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不予解锁。
    2.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不予录取的情况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4.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
    5.提供虚假信息
    (九)复查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手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3533635 邮箱:liuan@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415办公室。
    申诉渠道: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591-22866237,邮箱:ckck@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422办公室。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校研究生院《福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30000元/生.全程)。
    (二)奖助学金: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4.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5.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六、其他事项
    (一)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的管理参照《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热诚欢迎各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院2024年研究生!
    福州大学化学学院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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