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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江南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于2007年。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两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环境工程专业通过全国工程认证,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有从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流动站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下设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和土木工程系。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考本科直博的考生需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系统截止时间2023年9月24日,填报推免志愿,并提交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如下材料: (申请人在江南大学预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2.在学期间曾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书面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3.申请本科直博推荐免试研究生需要提供两份专家推荐信。 (二)复试 学院审核“预报名系统”中报名考生的申请信息,通知材料审核合格的学生分批参加复试。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对考生开展专业考核,复试考核采用线下面试,复试日期另行通知。 (三)系统填报和录取 1.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填报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志愿、缴费,并及时接收我院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2.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 2024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奖助政策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我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预选拔合格的学生,在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后,请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应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报名。 2.未进行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的同学仍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及时审核并安排复试相关工作。 3.所有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完成拟录取。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及《江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五、招生说明 联系人: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D308办公室,王老师; 咨询电话:0510-85910063; 咨询邮箱:wxw0206@jiangnan.edu.cn;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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