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 知》、《福州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 和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原则 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的指导精神。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4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攻读硕士专业和本科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学科。 三、报名申请 四、接收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方式及时间 2、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我院第一批复试名单统计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上 午 8:00 时,9月25日当天将在学院官网公示第一批进入复试的名单,第一批网络远程 正式复试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 上 午 9:00 时 开 始(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若后续 还有其他批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考场安排如下: 远程复试考场 | 复试专业 | |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信号与信 息 处 理 (081002) 、 数 字 媒 体 技 术 (0810Z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 子技术等)(085401) | | | | 物 理 电 子 学 (080901) 、 电 路 与 系 统 (080902) 、 微 电 子 学 与 固 体 电 子 学 (080903)、信息光电技术(0809Z1)、集 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集成电 路工程(085403) |
3、正式复试前,学院将组织所有考生及复试工作人员,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 下 午 14:00 时,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效果测试,请提前准备好以上软硬件并保持手机畅通,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正式复试。 4、复试工作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分多批次复试,所有批次复试工作在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 六、复试内容
内容 |
要求 |
时间 | 分值 | | | | | | 考生进行PPT汇报,内容须包括: 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及专业知识学习情况、参与学科竞 赛或科研项目情况、已发表的论文和专利情况、各类 获奖情况、本科毕设情况等 | | | | | | | |
七、申请材料提交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四六级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 5、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 6、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7、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材料提交方法和时间: 1、考生需在所有复印件材料右上角空白处,使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写“本人所提交材 料真实有效 ”,并签名,9 月 25 日前将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258936937@qq.com,打 包文件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推免复试 ”,未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者不能进入推免接收复试; 2、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应提交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以供复核,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 八、录取 1、依据分专业拟接收推免生数,各专业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 单。第一批复试通过的考生(复试总分≥60分)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正式开通当天(9月29日)上午 12:00 时 前完成相应专业的志愿填报,逾时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待录取资格,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依次递补录取。 2、我校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 ”后 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待录取资格。考生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九、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总分<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4.提供虚假信息。 5.国家录检不通过。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两周内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 4)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须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 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包含)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 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 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 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 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四)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一、咨询和申诉渠道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91-22865133; 地址: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5号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
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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