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科与方向
方向:01、气象学
02、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Z1、大气科学(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
方向:69、不分方向
方向:69、不分方向
二、推免生招生计划
2、直博生
三、申请时间
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之日起,获得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的考生可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填报我院。
四、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三)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1)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审表;2)盖有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3)学生证(封面及个人信息页);4)身份证(正反面);5)获奖证书及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即可,出版物提供封面、目录及版权页);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学生自愿提供);7)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学院或教务部门公章。
注: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2号A237
七、其他
2024年推免工作时间安排暂未确定,可参考《大气科学学院202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s://atmos.sysu.edu.cn/article/3358)
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最终信息,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