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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将下列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格式,压缩成ZIP格式文件,邮件请以“姓名+专业” 命名发送至学院专用邮箱:036yz01@scnu.edu.cn。申请学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验证原件。 (1)《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复试。提交预报名申请后,我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于9月份下旬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 复试包括复试科目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 (1)复试科目考核(满分100分) 美学原理、艺术特长展示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①外语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②专业素质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③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拟录取。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也可在系统中报考我校,额满为止。 5.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10月12日周四。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6687972 联系人:招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2023年9月13日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推免生预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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