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公平公正。做到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客观评价。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材料审查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学院实施“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四、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6. 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7.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五、复试形式及平台
选用腾讯会议作为主平台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钉钉软件平台作为备用平台,软件使用方法见该软件官方网站。
六、复试流程
(一)预报名
申请人于2023年9月24日12:00前,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0200/user/user/center,以下简称“预推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详情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通知》(https://yjsy.nenu.edu.cn/info/1123/5461.htm)。
(二)复试通知
政法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择优选拔,预计于2023年9月24日电话通知部分申请人参加复试。
(三)材料审查
确认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名称+姓名+推免材料审查”,文件大小不超过5M,于2023年9月25日15点前将此PDF文件发送至wangs354@nenu.edu.cn,邮件的标题为“报考专业名称+姓名+推免材料审查”。
1.《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四)考察内容
考察形式以综合能力面试为主,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对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复试日程
复试时间:2023年9月26日。
详细日程安排另行在政法学院网站公布。
(六)其他
未及时在我校“预推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政法学院。政法学院将根据已拟录取情况和生源质量,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复试。如组织,第二轮复试相关安排另行在政法学院网站通知。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推免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学院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
八、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联系咨询电话:0431-84536373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6185
电子信箱:liugz905@n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