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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校内外推免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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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可爱
    半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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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19 11: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原文链接:https://bs.bnu.edu.cn/yjsjx/yjszsxx/247517.html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招生导师
    学院下设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三个一级学科。
    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如下:
    20220916093955551509.jpg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3. 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5.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 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人于9月22日23:59前登录我校推免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前准备:证件照(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高200像素,宽150像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以内),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扫描为PDF文件,大小1M以内),个人自述(PDF文件,大小1M以内)。
    2. 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最晚22日发出即可)直接寄(或送)到: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后主楼1616办公室,邹锐老师收,(010)58805426,推荐使用顺丰,不接受同城速递或闪送。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
    (2) 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3) 个人自述1份。
    (4) 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
    (5) 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因疫情封控等原因寄不了纸质版的,可在提供学校封控通知等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先提交电子材料,待解封后补寄纸质材料。
    有疫情封控或无法提供成绩单原件等特殊情况,请填写问卷说明情况:https://docs.qq.com/form/page/DRHBoSUNkbVF3b0ZO
    3. 复试与接收
    复试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9月25日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公布,同时将结果通知到报名系统中登记的邮箱。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复试名单公布后24小时之内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发送待录取通知,在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4.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
    接收为硕士的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其他
    1. 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拟录取等受理状态,学院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请申请人随时登录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不用打电话询问。
    2. 为防止快递丢失,请在寄送快递后填写问卷:https://docs.qq.com/form/page/DREZpY25hWVVBQ1FE,收到快递后两个工作日会在系统中体现。如果过时还没体现,请发邮件至:jgyjsjw@bnu.edu.cn 说明情况.
    3. 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凡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4. 本办法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邹老师。
    邮箱:jgyjsjw@bnu.edu.cn;电话:(010)58805426,请首选邮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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