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4年研究生(含博士)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前沿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前沿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推免招生过程中的工作部署和组织管理;成立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王菲
副组长:刘欢、房琦
成员:程序、祝薇、姜翔宇、徐辉、范磊、朱熙、任毅龙、徐远志
(二)各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各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前沿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相关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前沿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前沿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的纪律督查。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王菲
成员:郑立静、汤海波、李尧尧、房琦、郑德智
二、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
考生仅限报博士或硕士中的一种学位层次,且仅能填报一个研究院的一个专业,拟招收人数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可能调整,以最终实际拟录取为准。具体博士和硕士的招生专业如下:
(一)硕士招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二)博士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注:1.今年拟接收推免人数见后续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前沿院网站上的通知。
2.申请博士的考生报名前须提前与导师联系,博士招生导师目录见附件7。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的体检要求。
四、提交材料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材料准备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北航前沿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4年研究生(含博士)》封面(见附件1)1份;
2.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北航前沿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4年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1份;
3.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1份;
4.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1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要求照片和信息清晰);
5.学生证扫描件(含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1份;
6.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处或教务办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7.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3);
8.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的推免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不含拟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须有专家亲笔签名(见附件4);
9.考生本科所在学院的思政相关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原件(见附件5)1份,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党委章(若没有党委章,则加盖公章);
10.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北航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见附件6);
11.(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1份;
12.(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1份;
13.(如果有)提交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
(二)材料提交
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所有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1.电子版材料提交
考生须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并将所有电子版申请材料(须提供完整有签字及盖章版本)发送至qyyzs@buaa.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下午2点(以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交视为主动放弃,我院一概不受理。
请考生将全部申请材料扫描件按材料1-13文件顺序合并成1个pdf格式文件(限20M),发送的邮件主题和材料1-13的命名为:“报考研究院-报考专业及代码-姓名-2024推免申请硕士/博士”。请在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内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邮件和二维码须同时提交,如未按我院要求发送邮件、未填写二维码或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需仔细检查后发送邮件,请勿重复发送邮件。如确需更新或补充申请材料,请在邮件主题名称和PDF(材料1-13)文件名称前面注明是第几次提交,且每次提交都请提交完整材料,以便整体替换早期版本。
注意:(1)请严格按照以上格式命名PDF(材料1-13),资格审查时将直接按照文件名将电子版材料分至各研究院分别评审,若由于命名问题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如确不便于使用扫描仪,可使用手机扫描App扫描,确保扫描件质量。
报名二维码如下: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下午2点。
扫码填写信息
(请勿重复填写信息提交)
2.纸质版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9月27日下午5点前寄或送至前沿院,将全部申请材料按1-13顺序排列好装入档案袋中(统一用A4纸,不装订,可用长尾夹固定),档案袋封面写明“报考研究院-报考专业及代码-姓名-2024推免申请硕士/博士-手机号”。纸质材料须为签字盖章的原件,应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所有材料(材料1-13)须真实无误,发现材料虚假者,拟录取资格无效。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D408,前沿院研究生办公室 刘老师(收),电话:010-82338956,只接收顺丰快递邮寄。
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收到考生电子版材料后,前沿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将对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筛选,对考生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未通过该资格审查者不得进行复试。现实表现不合格者,复试资格无效。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9月20日晚上11点前在前沿院网站(http://qyy.buaa.edu.cn/)进行公示,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邮件,以便接收我院相关通知。
五、复试方式及要求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在复试开始前,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阅读《北航前沿院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
(一)复试安排
前沿院各研究院综合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9月23日-9月24日(暂定),请考生们注意在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后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以便接收前沿院相关通知;同时,也请及时关注本人邮箱和前沿院网站相关公示信息。
(二)复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面试由各研究院招生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表现进行打分,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思政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
1.思政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综合考核(满分300分)
(1)专业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综合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100分);
(2)科研能力和水平:主要了解考生在本科阶段参与的科技类活动(包括创新大赛、学科竞赛、课程设计等),考察其逻辑分析能力及创新能力(100分);
(3)综合素质:主要了解考生的专业背景、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学科前沿与热点的关注和了解情况,本科阶段参与的其他类活动及所获奖励,以及行为举止、特点特长、综合表现等(50分);
(4)外语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及表达等(50分)。
(三)复试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须交纳复试费100元。
2024年推免生复试费须按照北航财务处的要求进行线上收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通过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即本人手机号),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请考生于9月22日下午3点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六、拟录取方法
1.各研究院按照考生报考的不同学位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在同一学位类别下,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拟录取,根据指标,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前沿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根据综合考核单项成绩,依次按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的先后顺序,优先考虑。
2.拟录取结果预计9月25日左右(暂定)在前沿院网站公示,公示所有考生成绩等信息。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学校及前沿院要求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填写志愿、接受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前沿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保持一致。
4.前沿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前沿院要求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可撤消待录取。期间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我院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我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5.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推免拟录取资格无效,列为统考生。
6.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七、复试纪律
1.考生应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2.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音,复试结束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面试的,亦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相关说明
1.思政考核不合格,不予拟录取;得分低于单科成绩满分的60%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需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对于隐瞒身体健康状况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3.前沿院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2024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5.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提供虚假信息、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拟录取资格无效。
6.未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拟录取结果,拟录取资格无效。
7.考生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前沿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以免延误相关重要事宜。
8.北航本校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9.拟录取的推免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10.选择导师为双向选择制,导师与学生均同意方为双选成功。
九、其他说明
1.前沿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考生可将申诉或投诉发送至qyyyjs@buaa.edu.cn,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议。
2.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考生如有问题请与前沿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邮箱:qyyyjs@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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