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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苏州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和申请条件 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接收推免生原则,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医学院相关专业,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二、组织实施 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接收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审查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申请资格,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报名申请 考生可先准备以下材料: (1)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1,仅报考直博生需要提供)。
四、接收推免的复试要求和安排 1.复试小组 以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除外,由医学院统筹组织),小组成员由具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5或7人组成。 2.复试内容 复试工作方式(线上或线下)、复试内容由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确定。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等考核。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要全程录像(或录屏)并有详细记录,复试专家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2)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3年10月10日前,具体人员和复试时间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通知,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原则上9月27日前预报名系统中符合进入复试条件的考生应全部复试完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各单位根据考生报名和录取情况可再次组织复试。
已参加过前期苏州大学预报名系统医学院复试的推免生无需再参加复试。 4.“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即可。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联系方式 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医学院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
五、材料报送和其他事项 1.医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9月26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url=]2024年推免复试录取汇总表[/url]》(附件3)报送至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外校推荐免试生占我校2024年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硕博招生计划。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3.2024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未尽事宜及相关要求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招生动态栏。 4.复试过程中如遇特别优秀的学生且学生有意愿,可以优先推荐直博生。报考直博生需要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苏州医学院接受直博生专业为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00)、畜牧学(专业代码090500)、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00)、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020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100400)、药学(专业代码100700)、特种医学(专业代码100900)。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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