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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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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4 17: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原文链接:https://isie.qd.sdu.edu.cn/info/1052/4599.htm




[url=]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相关通知[/url]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及学院实际,现就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学院相关工作情况,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推免计划

备注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2

学术型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凡已取得或预计能取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5.获奖证书;

6.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7.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8.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原则上不提供材料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


四、招录程序

1.预报名:2023年9月11日08:30—9月20日17:00(https://sduyjs.sdu.edu.cn/),点击“推免预报名”进入注册登录界面。按照要求从系统提交材料,系统中填写的邮箱、手机号等通讯方式确保准确。

2.复试通知:2023年9月22日左右,学院将公示参加复试名单。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国际创新转化学院网站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复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进行线下复试。

4.录取:通过我院复试拟接收的推免生,须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研招网公告)填报志愿,并完成后续相关录取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注重学生专业水平和知识背景的考查,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基础、思考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与水平、英语水平等。

2.学术型硕士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复试满分100分。

其中笔试考察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综合(共50%),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综合=统计学基础(40%)+创新管理(30%)+管理学综合(能力)(30%)。

面试考察考生英语口语听说(10%);专业基础知识、研究分析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共40%)。

笔试时间为:专业综合2个小时。面试时长20分钟左右。

3.拟录取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拟录取排名: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分专业按拟录取成绩排序录取,拟录取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学术之星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竞赛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七、其他

1.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在推免指标范围内分别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内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6.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0532-58631801

咨询报到地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会文南楼A217



山东大学国际创新转化学院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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