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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2024年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文科、理工科)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自然科学史所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者须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可在研究所网站招生信息栏(http://www.ihns.cas.cn/yjsjy_new/zsxx_new/sszs_new/)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中查询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免申请者应直接向研究所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夏令营营员只需要补交此项材料。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5. 政审表(见附件1) 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请单独密封邮寄或请推荐人直接发送签名电子版至报名邮箱,见附件2)。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中午12点,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请将上述材料按照列表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发送至邮箱fuyunlei@ihns.ac.cn,压缩文件名设置为“学生姓名+所在学校+本科专业”。如有专家推荐信请单独密封邮寄或请推荐人直接发送签名电子版至报名邮箱。 (三) 考核与体检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邮件通知初选入围考生具体的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请申请人及时查阅邮件并按要求回复。 1.研究所组成考核小组对推免申请者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考核。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研究所或院系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 (四)拟录取 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研究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截止规定时间仍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 3.录取层次(推免硕士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再改变。 4.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 5.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获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所将在2024年4月底前再次进行推免拟录取资格复核,对复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已被各培养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4)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7)政审不合格者. 2. 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实际录取人数以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人数为准。 3. 本通知如有与国家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事项,以国家或国科大出台的政策为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自然科学史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10-57552514 Email:fuyunlei@ihns.ac.cn 邮 编:100190
附件:1.研究生政审表 2.专家推荐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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