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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开始啦!!!
根据上级推免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依据 学校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开展。
二、学生申请阶段 01申请对象 1.2019级五年制专业、2020级四年制专业,且预计能于2024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而延长学年,将于2024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特别提醒:第2类学生应经学院(部)查实学籍异动记录,确认符合条件后, 由学院(部)于9月12日(周二)上午10:00前将名单报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件发送至 yhwu@suda.edu.cn)后,方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进行申请。
02申请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03申请时间及方式 9月9日(周六)中午12:00至13日(周三)上午10:00,符合申请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点击“推免申请”,并上传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时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提示内容。 系统开放申请期间,学生可随时登录修改申请信息、证明材料等,修改后须重新提交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不能再申请或修改已提交的申请信息。 9月15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04申请时间及方式 1.诚信申请要求 为保障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毕业生的权益,学生须打印《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后,拍照上传申请系统。 2.发展素质证明材料 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范围可参考“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第(四)点有关规定、学院(部)往年公布的推免实施细则等文件。 3.推免申请类型 此次申请的学生应在推免申请系统中选择“普通计划”类型;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国优计划”“农村硕师计划”申请工作依据上级文件另行安排。 4.学生成绩单 此次推免工作中,学生成绩单和综合评价使用的GPA以推免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申请系统中学生登录界面显示的GPA及排名仅供参考。申请截止后,学生成绩单有新变化的,推免工作不予采用。 5.特殊情况报备 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学院(部)推免相关工作,应于申请时间截止前主动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部)递交报备书,说明相关情况。 6.关于推免的三个系统 推免工作包括为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涉及三个系统,请申请同学务必注意甄别,认真阅读相关工作通知,按要求登录填报:
三、学院(部)遴选阶段 1.成立本学院(部)2024年推免工作小组 2.执行回避及报备制度 3.制定、公布推免实施细则 9月14日17:00前,各学院(部)将在院(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本单位“推免实施细则”。 4.审核申请资格 5.组织综合评价及遴选 9月15日(周五)至18日(周一),各学院(部)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确定拟推荐初选学生名单。各学院(部)可再推荐1-2名替补人员。 6.报送初选名单 9月19日(周二)中午12:00前,学院(部)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提交初选名单。学院(部)初选名单将自报送之日起,在学院(部)网站的显著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定阶段 9月22日(周五)17:00前,学校审定初选名单并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五、推免生后续工作提醒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请全体2024届本科毕业生,特别是在外实习的学生,要及时关注所在学院(部)即将发布的推免细则等相关通知,切实保障自己的知情和申请权益。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一定要继续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业,避免出现未能如期毕业或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等问题。
2.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color=rgba(0, 0, 0, 0.9)]点击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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