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 师〔2023〕5号) 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工作要求,我校作为首批 试点高校,招收培养“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国 优计划”) 研究生,现启动“国优计划”2024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 招生选拔工作。
一、招生院系、专业和计划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045100 教育 (专业学位) 01 学科教学 (物理) 方向 | | | | | | |
学校、招生院系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 守法,品德良好。 2.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愿意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3.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科,预计可取得所在高校2024年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推荐资格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示通过为准) 。 4. 符合我校上述招生院系在2024年推免生招生预选拔工作通知 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17:00 3.填报信息提示: (1) “专项计划”字段,必须选择“国优计划”。 (2) “研究方向”字段,如果招生院系已增设“国优计划”方向,请 选择该方向;如果目前未增设“国优计划方向”,请根据个人意向填 报,将来在正式申请阶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国优计划” 方向。 4.在报考服务系统中提交的材料 (1) 近期拍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 500K以内;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 (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JPG 或PDF格式。 (3) 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 、雅思、托福、专业外语 成绩等。 (4)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其 他原创性工作。 (5) 《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从报考服务系统下载) 。 (6) 招生院系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5.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 如经查证为不属实,可取消申请、录取资格。
四、考核与录取 1.考核工作由招生院系在学校研究生院指导下实施,提前制定考 核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专家组成员包括学科专家和教育领 域专家,考核内容兼顾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职业能力。 2.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质量为上的原则,择优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3.拟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者为准。学校拟于2024年5月份 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审核,对通过者正式发给录取通知书。 4.新生于2024年秋季学期按学校通知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进行 体检,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者不得入学。新生报到后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复旦大学研究 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相关说明 1.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大气科学学科全国优秀大学生 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如果有意申请“国优计划”,请向招生院系提出, 不必另行在网上报名,但须参加考核,考核内容侧重教育职业能力; “候补优秀营员”如果有意申请,应重新在网上报名,接受考核;如 果未通过“国优计划”考核,“优秀营员”“候补优秀营员”资格仍 予以保留。如果招生院系同时组织常规的推免生预选拔工作,与“国 优计划”招生选拔工作分别进行, 申请人选择其一填报。 2. 我校“国优计划”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的学制为3.5学年 (完成培 养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在攻读本学科学位的同时还应修读教 师教育模块课程;学生除申请本学科学位外,如果修完26学分教师教 育模块课程 (含教育实践) ,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 时可同时申请教育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的学制为 2.5学年,完成培养方案课程修习要求,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申请教育硕士学位。 3. 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 年以线上或线下形式选修我校3-4门教师教育模块先修课程,入学后 计入研究生阶段学分。 4.按教育部规定,“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简称免试认定) 改革政策。修完规定 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 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 学校协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落实教育部“国优计划”关于“从教 激励”的有关规定,鼓励引导“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 育工作。
六、咨询、申诉和监督 ( 一) 咨询与申诉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代码:10246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编: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2.招生院系咨询电话 数学科学学院:021-65643046 物理学系:021-31242364 化学系:021-31242798 生命科学学院:021-31246507 高等教育研究所:021-65641173 (本次不再接受报名)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021-31248810 (二) 监督部门 电话: (021) 65642601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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