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航空航天学院于 2015 年组建,拥有航空航天、 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学科领域博士点、能源 动力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5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 士专业学位) 和 6 个本科专业, 另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 科学与技术 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关于我院招收 2024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最终以公布的 2024 年招生简章为准) 博士 院系 | 学术型 | 专业型 | | | 人工智能 动力工程 航空发动机工程 航天动力工程 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 燃气轮机工程 |
硕士 院系 | 学术型 | 专业型 |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 航空工程 航天工程 航空发动机工程 仪器仪表工程 电气工程 控制工程 |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2024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航空航天领域的科学研究有着浓厚 兴趣,具有潜在的科研能力。 4.外语水平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网考) 成绩 ≥500 分, 或六级(含网考) 成绩≥425 分, 或 TOEFL 成绩 ≥90 分(两年有效),或 GRE 成绩≥1100 分(五年有效), 或雅思(学术类) ≥6.0 分(两年有效)。第一外语为其它语 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具备学术特长或较大的科研潜力,经各学科面试组考核, 可 适当放宽。 三、重要时间节点及申请材料 (一) 系统报名 (二) 申请材料 1. 申请表(可通过报名系统生成),请根据表格要求进 行签字盖章; 2. 个人陈述; 3.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 章); 4. 英语成绩证明(含英语四、六级、TOEFL、GRE 或雅 思考试成绩单等, 若成绩单遗失,需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 具证明); 5. 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需要专家手签或 电子签; 申请直博生需提供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6. 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 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 (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 和获奖证书者, 请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特别说明: 1.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后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文 件命名为“报名专业-报名编号(报名后系统生成) -姓名- 申 请人学校”),并以附件方式上传到报名系统。 在保证清晰不 影响阅读的前提下, PDF 文件尽量不超过 10M。 2. 申请者如在报名资料中提供了公开发表的论文、专 利等科研成果,学院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使用查重软件认 真审阅检查其论文是否存在抄袭或剽窃等情况。若其论文存 在抄袭或剽窃等情况,学院将拒绝其参加复试考核。 3. 入选学生在复试考核时必须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原件 (必须与 PDF 文件内容一致)。 4. 根据复试考核安排, 入选学生提前准备 5 分钟的 PPT 进行个人学业和科研情况汇报。 四、选拔 选拔原则: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的毕业院校、毕业专业、 申报专业、成绩及排名、科研成果、所获奖励、外语水平和 综合素质等因素,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以及院校分布的合 理性等因素,全面考量, 综合评估,择优选拔。 通过夏令营选拔, 获得我院“优秀营员”称号的推免生 不用参加此次复试考核。复试考核时间为 9 月 20 日-9 月 27 日(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录取 1. 我院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 则, 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 并结合其思想政治 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 康状况等因素,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考核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 格、体检不合格或被我校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者,不予录取。 3. 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 必须通过教育部推 免系统(预计 9 月下旬开通) 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 9 月份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 报名系统” 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 和通过 夏令营等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 都必须登录教育部推免系统再次报名确认。 4. 拟录取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须于 10 月 10 日前提交我院。 5. 学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 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 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者厦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进行体 检。体检项目包括: 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 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 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1231 其他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招考办公布相关信息为准。
厦门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2023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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