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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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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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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9-7 16: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
    原文链接:http://www.yz.gxnu.edu.cn/2023/0905/c4626a273729/page.htm




    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有全日制本科生27000余人、硕士生8000余人、博士生400余人。学校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0大门类。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国际ESI排名前1%。文科的学科门类、博士点、硕士点及自治区级文科重点学科均位居广西高校前列。学校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300多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00多人。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今年是我校建校91周年,欢迎全国应届毕业生推免报考我校,共创辉煌!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24年在所开设专业内拟接收200名以上外校推免生(不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有意者请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以系统为准,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看。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二)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申请人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外语要求
       1.非外语普通专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体育、艺术类专业: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不低于60分。
        3.外语专业:英语专业应通过英语专业全国四级考试,其他外语专业的要求与英语专业要求相当。

    三、提交材料
       (一)《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扫描后的PDF版本。
       (三)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申请材料均需扫描成PDF版,并10月8日之前发送到yjsb@gxnu.edu.cn

    四、申请程序 
       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指定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进入系统中选择报读我校,具体复试、面试、录取工作按推免服务系统中要求完成。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招网和各二级学院(部)推免细则及通知。

    五、接收程序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免生选拔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细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前来我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等内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要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单位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在2023年10月12日之前完成,并进行公示。
       (五)经复试合格者,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学校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统一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2.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 5000 元、4000 元。依据考生类别和考生来源开展评定。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自考入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学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70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5000 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7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50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3000 元/人。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定向、非定向)。3.其他校设类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 5 名,奖金 12000 元/(学年•人);硕士 15 名,奖金10000 元/(学年•人)。学术之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 5 名,奖金 8000 元/(学年•人);硕士 12 名,奖金6000 元/(学年•人)。升学创业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升学奖学金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名额,创业先锋奖学金 5名,奖金均为 3000 元/(学年•人)。社会公益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根据实际参评人数确定名额,最多不超 10 名,奖金 3000元/(学年•人)。体艺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10 名,奖金 3000 元/(学年•人)。
        (二)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博士研究生为 13000 元/人/年,硕士研究生为 6000 元/人/年。
         2.其他校设类助学金,(1)出国(境)研学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型海外学习交流、社会实践且不在对方学习交流院校获取学位的 3 个月以下短期项目,原则上全额资助必要支出。(2)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 5%,每人资助 2000 元/学年。(3)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每学年至多可申请并获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 2000-10000 元。(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 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三)创新计划。优先获得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其中文体艺科1万元,理工科1.5万元,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各培养单位或导师可资助推免生参与课题研究。
        (四)硕博连读。在研二提前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和相关培养计划,且成绩优异的,优先推荐本校8个一级博士点的本专业硕博连读。
        (五)出国研修专项资助。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推荐我校出国出境访学交流项目,视访学区域、周期视学校当年预算及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资助情况。
        (六)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奖励。鼓励在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标准为300-5000元不等,专利授权对应奖励标准。
        学校奖助学金、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等政策具体参照国家、自治区及我校相关评选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各项资助及奖励不一一列举,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确定。
         (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三)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将于次年7月随同统一考试拟录取考生一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六)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地址: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icon_doc.gif 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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