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设有物理学系和天文学系。厦门大学物理学科始创于1923年,在中国物理学发展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曾作为五校联盟之一参与国家最早的半导体学科建设。近年来,在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重点建设支持下,学院已经逐步形成了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半导体物理、软物质物理、光学和多信使天体物理等重点学科方向。目前学院已获评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光电信息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储能技术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天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清洁能源技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凝聚态物理国家重点学科、物理学国家特色专业、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等。物理学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强基计划、 教育部“拔尖计划 2.0”基地,天文学入选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一、招生专业
1.博士
系别 | 专业名称 |
物理学系 | 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生物物理和软凝聚态、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天文学系 | 天体物理与宇宙学 |
2.硕士
系别 | 专业名称 |
物理学系 | 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生物物理和软凝聚态、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清洁能源技术(专业学位) |
天文学系 | 天文学 |
二、申请条件:
1.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天文、微电子、光电、材料、能源、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的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并获得本科毕业院校的推免生资格;
4.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6.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请步骤:
(一)网上报名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请将以下申请材料扫描后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学校”),通过E-mail发送至:
physyk@xmu.edu.cn,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2023年9月16日15:00。
1.《厦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本科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均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成绩单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书;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
四、审核选拔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的毕业院校、毕业专业、成绩及排名、科研成果、所获奖励、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因素,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名单将于2023年9月18日之前email通知本人,并公布在学院主页(
http://cpst.xmu.edu.cn/)上。
五、复试
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进行,预计安排在9月20日-9月27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院将严格按照《厦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进行考核。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5%、专业素质占35%、综合素质占50%。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不用参加此次复试。
六、录取
我院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者的考核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须在10月10日前提交至学院。对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补充履行网上录取程序:所有推免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完成所有的工作程序,因此9月份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具体补充申请流程:“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00:00开始,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收到申请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录取程序。
我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或者厦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报告单须于10月10日前提交给报考学院(研究院)。
八、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参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https://gk.xmu.edu.cn/xxgkml/xsg ... dk_qgjxdsqyglgd.htm。
九、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2-2186219。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十、其他
1.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招收直博生,如确需招收的,
应成立导师组,并由我校全职教师担任联合导师。
2.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
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学费、住宿及费用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本指南若与上级部门出台的2024年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592-2181977
欢迎全国各高校学子踊跃报名!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