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要求,为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确保我院2024年“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研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核,通过实施“优研计划”,吸引高水平大学优秀本科生报考我院研究生,全面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多渠道选拔优秀科研后备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执行院长
成 员:分管副院长、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
秘 书:综合办公室主任、研究生教学干事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优研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优研计划”考核小组
“优研计划”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根据学院“优研计划”选拔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考核。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成 员:纪委书记、纪委委员
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督查小组对学院“优研计划”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
三、面向对象
“优研计划”面向对象为招生当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本科所学专业与拟申请的学科/领域应相同或相近,具体包括学业一贯表现突出的学生、获得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和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生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一贯表现突出的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须为所在学院或专业的前60%;
2.普通高水平大学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须为所在学院或专业的前2%(少于50人的按第1名计算)。
学业成绩和排名可依据本科阶段前5个学期或6个学期的成绩,以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成绩单及证明为准。
(二)获得高水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金奖前五名、银奖前四名、铜奖前三名获得者;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家金奖、银奖第一名获奖学生;
3.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分站赛金奖和银奖获奖学生;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一等奖、二等奖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省级一等奖(单数年)获奖学生;
5.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息安全专题邀请赛、模拟电子系统专题邀请赛和信息科技前沿专题邀请赛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学生;
6.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学生;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国家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学生;
7.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特等奖提名奖、一等奖获奖学生;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等奖获奖学生;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二等奖获奖学生且同时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二等奖以上奖项1项;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最高奖项获奖学生;
8.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最高奖项获奖学生;
9.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一等奖获奖学生;
10.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全国公开竞赛获奖,由学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获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学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在本科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或本科高校指导教师第一,申请者第二)身份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论文须符合学院制定的论文发表参考目录。已发表论文须提供发表期刊,录用论文须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前提供发表期刊,无法提供者取消“优研计划”资格。
2.专利授权
在本科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或本科高校指导教师第一,申请者第二)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3.具有其他同等高水平成果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其他同等高水平成果,由学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8月31日。
特别说明,我院“优研计划”政策仅针对硕士统考生,不确定能否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同时报名我院“推免生预报名”和“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
(二)材料提交
报名“优研计划”学生须在9月10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1.2024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诚信承诺书”“优秀科研人才选拔计划”申请表各1份;
2.申请者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前5或6个学期的成绩单及排名证明,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有条件的可提供所在院系教授或导师推荐意见 2 份);
4.CET-4、CET-6成绩单或托福、GRE、GMAT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它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专利、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在学校优研系统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优研计划”学生,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优研计划”选拔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请学生持续关注)。
五、选拔标准与考核内容
(一)选拔标准
“优研计划”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处分和违法记录。对于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有处分或违法记录的申请学生,取消申请资格,对于已入选/录取的学生,取消其“优研计划”入选/录取资格。
(二)考核内容
“优研计划”选拔方式为综合面试(总分 100 分),由考核小组组织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考察等,学院根据“优研计划”指标和综合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优研计划”入选的学生名单。
六、政策支持
我院“优研计划”入选的学生,可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如下政策:
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对应专业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在导师推荐、出国访学、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享受政策支持。
特别说明,未按照学院“优研计划”确定的学科专业、导师等要求报考的学生,或未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复试线的学生,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按普通学生正常进行复试调剂录取。
七、其他说明
在“优研计划”选拔考核期间,必须遵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学院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执行,“优研计划”入选学生名单以网上公布为准,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我院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学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学生应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因学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1891360
联 系 人:罗老师
邮寄地址: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请使用顺丰邮寄)
邮 编:710126
监督电话:029-81891054
九、未尽事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