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二、生态与环境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新疆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4年的新疆大学干旱生态环境研究所。2000年9月与新疆大学地理系、新疆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系合并成立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2年1月,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新疆大学学科发展需求,从原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拆分成立生态与环境学院(干旱生态环境研究所)。学院立足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前沿,聚焦生态与环境、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努力建设成为适应国家和新疆区域战略发展需求的特色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学院。 学院共有教学科研人员45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4人、讲师9人;有博士学位者45人;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人30人;“天池学者”特聘教授1人、“天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天山学者”讲座教授1人、“天山英才”2人,形成了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梯队。 【人才培养】学院现有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3个本科专业,其中生态学为自治区特色学科和一流本科专业。建有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建有资源与环境类环境工程、生态工程两个专业领域专业学位博士点、硕士点;建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及生态学上合组织大学硕士学位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读本科生413人,硕士研究生337人、博士研究生57人,在站博士后5人。近5年来,为国家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培养了34名博士、180名硕士和400余名学士。他们已成为国家机关、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土资源、农林畜牧、生态环境、气象等行业部门的优秀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科学研究】学院建有绿洲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新疆精河温带荒漠生态系统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自治区“干旱半干旱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团队)5个;建有生态实验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中心两个基础实验中心,具备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所需的研究设施和工作条件。学院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在干旱区植物-土壤耦合机制、生物多样性、荒漠-绿洲生态系统研究等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在矿区修复、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国土空间整治、碳汇提升、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等领域形成突出优势。近五年,学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91项,经费总额11937万元,其中国家级38项,省部级30项,横向74项;发表论文555篇,其中高水平论文224篇;获发明专利4项,获实用新型专利11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各1项,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3项。 2022年新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成为新疆大学继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之后,又一个进入国际高水平行列的学科,至此,新疆大学共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此外,学院建有自治区生态学特色学科,教育部“新疆干旱区生态和水文系统对气候和环境变化的响应及社会适应机制研究”创新团队、自治区“绿洲生态系统及稳定性”创新团队,生态学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立足于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前沿,聚焦生态与环境、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加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在现有的基础上将学院做精做强,建成适应国家和新疆区域战略发展需求的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学院。通过建设,将学院打造成干旱区生态与环境领域高端人才聚集地、科研研创发源地、创新人才供给地、社会服务示范地,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与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新疆精河温带荒漠生态系统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绿洲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师生参加全国18届生态学大会 荒漠生态系统内开展无人机地面调查研究
野外观测研究站内开展监测工作 野外开展控制试验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具备推免权高校普通全日制2024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中排名不低于前40%;不具备推免权高校普通全日制2024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中排名不低于前10%。 3.外语水平良好,英语四级426分及以上或相当水平。 4.学风端正,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潜质。 5.本科专业为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或其他相近专业,以及对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有浓厚兴趣的同学。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夏令营报名系统报名,并根据申请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名结束后,各学院将根据申请材料综合考量,择优确定入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 一 )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 每位申请人仅限填报一个申请志愿,以在系统确认提交的志愿为准。 ( 二 ) 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按以下材料清单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材料: 1.新疆大学202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1); 2.新疆大学202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个人陈述(附件2); 3.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含学习成绩排名,需学校教务部门签字及盖章); 4.英语CET-4成绩单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5.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材料; 6.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三 ) 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依据公布的参营人数,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 四 ) 确认参加 被选拔的营员须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参营资格。
五、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开营仪式、学院学科专业介绍、学术讲座、座谈研讨、走进课题组、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闭营仪式等。 我院将通过“腾讯会议”平台组织夏令营的线上活动与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两部分,具体要求将通知获得入营资格的同学。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5日。 2.资格公布时间:2023年7月7日开始,报名系统内查询。 3.夏令营活动时间:2023年7月8日至9日期间。
六、考核评定 营期结束,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每位营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专家组考核以线上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同时结合各营员的申请材料、营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一般不超过30%。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后,颁发电子版证书。考核优秀的营员颁发电子版《新疆大学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新疆大学相应学院接收2024年推免生或统考生复试时的重要参考凭证。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报考我校相应学院的确认手续,符合录取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若在申请、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舞弊,一经发现即取消夏令营入营资格或“优秀营员”资格。 2.入选营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夏令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不能参加请及时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相关联系人。 3.夏令营期间所有营员必须遵守新疆大学有关规章制度和夏令营的要求与纪律,遵守夏令营的安排,按时参加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4.本次夏令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未尽事宜以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相关学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
八、联系方式
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研究生院网站首页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91-2111656 活动QQ群:938456798(可入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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