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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2024年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各高校之间大学生的学习和交流,为热爱科研、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德才兼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搭建继续深造和发展的平台,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诚邀全国高校相关学科领域有志攻读硕、博学位的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大连理工大学化工盘锦分院学院2024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活动。
夏令营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6月27日,夏令营时间:预计7月初。
一、 院系与学科介绍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隶属于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依托化学和工程两个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学科,借力化工学院优质教学、科研资源,秉承“错位办学”理念,将重点学科优势与区域经济发展优势结合,培养能源化学工程类高素质创新人才。依托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化学一级学科辽宁省重点学科,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辽宁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中心等优质平台,在化学工程、应用化学、材料与化工等二级学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级和企业委托科研项目,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基金委重点、重大仪器研制和创新群体项目等。将国家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省重点学科化学与区域经济发展优势相结合,培养能源化学工程类高素质创新人才。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教职工53人,50%以上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工程院院士2人(含外聘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人、青年长江学者 1 人、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4人、宝钢教育奖获得者3人、大连市科技之星2人。
二、 夏令营专业 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将在下列专业举行学术夏令营活动。 三、 营员要求 1.全国高水平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品德优秀; 3.大学期间学业及综合评价优秀(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较强的或潜在的研究能力。
四、 报名流程 学生登录后点击“申请报名编号”利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获得申请编号,请牢记您申请的报名编号,密码为申请报名编号时所用的身份证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24时。 2.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利用获得的申请编号和本人身份证登录后填写本人信息; 3.申请者须在网报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的公章; (2)成绩排名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其他佐证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 (4)学生证复印件; 注:网报系统上传材料时注意事项如下 申请者需将待上传的证明材料以扫描或拍照的方式生成PDF文件或图像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材料名称”,例“20230001 刘某某 本科成绩单”或“20230001 刘某某 成绩排名证明”等; 考生需将待上传文件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内,并将文件夹压缩成.rar格式的压缩文件后再上传,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考生院校”; 上传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
4.初审通过营员确认参营信息: 我学院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营员可通过夏令营网报系统“申请状态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审核通过与否。对于审核通过的营员,须于2023年6月29日上午12时前在夏令营网报系统中点击“确认参营”。对于逾期不确认参营的申请者将取消其参营资格。
五、 考核政策 我学院研究生自主选拔招生工作,将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夏令营营员进行选拔考核。 1.考核合格且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在“全国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中报考我学院任一专业(可根据推免生报名与专业限额情况调整录取专业)时,可录取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其中特别优异者可获得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2.考核合格但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任一专业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24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进入我校复试,按照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活动安排 本届夏令营预计于2023年7月初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举办。 (一)开营仪式 (二)学科领军人物学术报告 (三)学科专业介绍、政策宣讲 (四)实验室参观 (五)夏令营考核 报到地点及具体活动安排在夏令营QQ群公布。
七、注意事项 1、夏令营期间,营员须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盘锦分院夏令营的要求与纪律,报到后须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无故缺席者将取消营员资格。营员若发生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学院不负责任。 2、我学院将为入选的营员免费提供在夏令营期间的两天住宿、餐食和营服(T恤一件),其它费用需自行承担。 3、对于通过本次夏令营,并在九月末录取为化工学院盘锦分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异地院校营员,学院承担学生往返交通费用(以高铁二等座为标准)。仅限报销学校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至盘锦(营口)的直达往返火车票,如选坐飞机等其它交通工具,按照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报销时需提供车票原件(飞机需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和付款记录),具体报销办法另行通知,无法提供票据原件、不符合财务政策和要求的不予报销。 4、要求所有营员自行购买短期意外保险,报到时请携带保险单据等相关购买证明。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427-2631516 QQ群号:865403198, 加群时备注本人申请专业+真实姓名 说明:若本通知与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时,按照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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