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系与学科介绍
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响应我国海洋强国战略需求,依托力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与硕士点,面向海洋资源开发、环境生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科学与技术进行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学院招收工程力学、海洋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院建有一流的科研平台,包括“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装备分室)”、“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盘锦市海洋技术研究中心”等。
学院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32人、讲师3人、工程师(含高级)6人,35%以上具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含外籍副教授2名)。其中,辽宁省“十百千”人才工程千人层次1名,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项,大连理工大学“星海人才培育计划”星海骨干项目获得者2名,岳前进教授连续5年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柳丽芬教授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2019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易先亮副教授担任环境领域主流期刊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arch副主编。近年来,学院承担了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专项、国家海洋公益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几十项国家级课题,并获得了一系列具有国际前沿、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十余项。
二、夏令营专业
我学院将在下列专业举行学术夏令营活动。
三、营员要求
1.全国高水平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品德优秀;
3.大学期间学业及综合评价优秀(须提供证明材料);
四、报名流程
学生登录后点击“申请报名编号”利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获得申请编号,请牢记您申请的报名编号,密码为申请报名编号时所用的身份证号。
报名截止时间:6月24日24时。
2.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利用获得的申请编号和本人身份证登录后填写本人信息;
3.申请者须在网报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2)本科学习期间排名证明材料;
(3)四、六级成绩单或获证证书复印件;
(4)其他科技创新类奖项获奖证明;
4.初审通过营员确认参营信息:
我学院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营员可通过夏令营网报系统“申请状态查询”功能查询本人审核通过与否,对于审核通过的营员须于2023年6月27日24点前在夏令营网报系统中点击“确认参营”,并加入夏令营QQ群628886182(入群时备注学生姓名和申请专业),对于逾期不确认参营的申请者将取消其参营资格。
注:网报系统上传材料时注意事项
申请者需将待上传的证明材料以扫描或拍照的方式生成PDF文件或图像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材料名称”,例“21000001 刘某某 本科成绩证明”或“21000001 刘某某 本科排名证明”等;
考生需将待上传文件整理至一个文件夹内,并将文件夹压缩成.rar格式的压缩文件后再上传,命名方式为“申请编号+考生姓名+考生院校”;
上传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
五、考核政策
我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对夏令营营员进行选拔考核。
1.考核合格且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在“全国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中报考如下专业(可根据推免生报名与专业限额情况调整录取专业)时,可录取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其中特别优异者可获得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
夏令营申报专业 | |
| 080104 工程力学 或 085903 海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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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或 085701 环境工程 或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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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合格但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营员,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如下专业时,初试分数达到我校公布的2024年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可进入我校复试,按照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夏令营申报专业 | |
| 080104 工程力学 或 085903 海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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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或 085701 环境工程 或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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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活动安排
本届夏令营于2023年7月5日至7月6日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举办。
(一)开营仪式
(二)学科领军人物学术报告
(三)学科专业介绍、政策宣讲
(四)实验室参观
(五)夏令营考核
7月4日报到,报到地点及具体活动安排在夏令营QQ群公布。
七、注意事项
1、夏令营期间,营员须遵守大连理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夏令营的要求与纪律,报到后须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无故缺席者将取消营员资格。营员若发生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学院不负责任。
2、我学院将为入选的营员免费提供在夏令营期间的两天住宿费、餐食和营服(T恤一件),其它费用需自行承担。
3、对于通过本次夏令营,并在九月末录取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异地院校营员,学院承担学生往返交通费用(以高铁二等座为标准)。仅限报销学校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至盘锦(营口)的直达往返火车票,如选坐飞机等其它交通工具,按照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报销时需提供车票原件(飞机需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原件和付款记录),具体报销办法另行通知,无法提供票据原件、不符合财务政策和要求的不予报销。
4、要求所有营员自行购买短期意外保险,报到时请携带保险单据等相关购买证明。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7-2631888
说明:若本通知与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按照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