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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确保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公正、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的专业为全日制设计学(全部方向)和全日制艺术设计(全部方向)研究生。 二、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三)申请人英语基础好,艺术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专业四级考试;其他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双一流”高校或部分有特殊学术专长应届本科毕业生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4.第1-6学期(建筑学1-8学期)的本科阶段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6.提供本人本科学习期间作品集一本(内容必须包括专业基础的作品和专业方向的创作作品、页面不少于30页、尺寸为16开),PDF格式。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①纸质版。1-5项材料按顺序简单装订,采用A4幅面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作品集简单装订,复试后邮寄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所有申请纸质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②电子版。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以“2023推免生复试+申请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 435957746@qq.com)。 五、接收工作安排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三)复试。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我院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考生提前熟悉腾讯会议APP操作流程)。面试总分300分,包括综合面试(20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 1、综合面试(专业面试100分+专业能力测试100分) 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按照复试作品集情况评分,主要考查学生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掌握程度。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主要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 3、复试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3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成绩×1/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换算成百分制)。 4、复试具体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及时组织复试,届时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 (四)待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奖励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七、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请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备注“BZ”栏填写预报导师姓名;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二)跨门类报考的推免生,首先应有导师同意接收,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复试合格者方能录取。 (三)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在第四学年(五年制专业第五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毕业答辩不合格的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名单和有关通知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请及时关注。 (六)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转年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七)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及校纪委(电话:027-59750034)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书面署名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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