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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23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424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根据报考情况在招生总数中机动调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二)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审核通过。 (三)本科所在院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所学专业或报考学科具有硕士授权点(报考专业学位类硕士可放宽至具有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与我校签订有研究生合作培养协议。 (四)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部分学科(或方向)根据培养要求,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范围如下: 1.刑事侦查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国家安全学专业接受法学、公安学、政治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外国语言学专业申请;侦查学专业接受法学、公安学专业申请。 2.人工智能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接受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申请。 3.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接受环境科学、社会学、经济学专业申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齐备的。 三、申请程序 (一)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推免生,请于2022年10月7日至10月8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过期我校不再接受报名。 (二)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22年10月10日上午在西南政法大学网站(https:// yjsy.swupl.edu.cn/zsgl/qrzssszlxx/)研究生招生页面公告接收推免生复试名单。推免生一律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上提交申请信息,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点击确认我校复试通知,过期则复试通知作废。 (三)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西南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语种及英语专业,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6.我校将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生下载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盖章后提交。 请考生于10月10日复试名单公示后将签章完备的申请材料扫描(拍照)按《复试须知》要求上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纸质申请材料应于复试后及时寄送我校研招办(仅接收邮政EMS快递,切勿使用其他邮寄形式或快递公司,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参加我校2022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营员考生,申请程序参见《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营员申请推免生注意事项》(附件3)。 四、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模式,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复试系统)。考生须访问学校网站研究招生信息栏,下载阅读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并按要求准备好复试环境及设备,提前做好身份验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时上传证件材料。 2.复试环境及设备要求: (1)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电脑(含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不得使用耳机)面向考生正面;一部手机(或含摄像头电脑)放于侧后拍摄整个复试环境。 (2)考生须有安静、独立、光线充足的考试环境。 (3)网络情况良好,能满足复试图像实时传递要求。 (4)考生须提前安装 chrome 浏览器,使用学信网个人账号登录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并按“系统须知”提示要求,安装“学信网 APP”手机软件。 3.复试交费:考生通过复试系统交纳复试费每人50元。 4.复试报到:考生应于10月12日上午9:00进入复试系统指定考场进行复试报到。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设备和场所,在复试报到考场中进行复试系统验证和复试模拟测试。报到时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备查。 5.复试时间:10月12日下午2:00至10月13日下午5:00,(具体安排于报到时见我校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公示的《复试须知》)。 6.复试内容:面试(含外语听说测试) (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举止和礼仪。内容包括考生个人陈述、专业知识问答(随机抽题)、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提问)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内容,满分为200分。 (2)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小组由各学科(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3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附件4)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考生结束面试后,应进入“面试成绩等候考场”等待成绩通知,未按时进入考场等待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如果因网络故障造成考生面试中断无法进行时,该考生顺延至面试组最后,按面试流程重新面试,面试题目必须更换。 7.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8.考生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推免生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录取 1.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成绩未达120分者(不含120分),不予录取。 2.我校将于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不予接受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违规处理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多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5)。 七、监督投诉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投诉电话:023-67258879(监察处)。投诉电子信箱:xzhpb@swupl.edu.cn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 系 人: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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