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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23年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攻读研究生公告
一、接收专业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研究生的具体专业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或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 湖北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湖北大学2023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于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成绩优秀且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没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工作流程 1.填报志愿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期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报考信息。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填写《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交给报考学院。 (2)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2.通知复试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复试 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查。复试方式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本校应届生也可以线下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和方式由招生学院告知考生。 4.拟录取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及时登录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 1.录取当年入学前(截止学校新生入学报到当天)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本科生,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形式为非定向,必须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3.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咨询申诉:027-88663060,电子邮箱[url=]yjsc@hubu.edu.cn[/url] 监督举报:027-88663907,电子邮箱[url=]jiwei@hubu.edu.cn[/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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