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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2023年接收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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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11: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原文链接: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4125.htm
云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做好云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完善推免接收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接收质量,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各项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院系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四)做好接收章程、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对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监督和指导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以下简称各培养单位)规范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成立纪律监查组,切实加强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负责对推荐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推免政策、规定、纪律严格落实到位,保证推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推进。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院级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党政领导及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接收工作,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同时成立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
三、接收类别
(一)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学校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相关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
四、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以及部分联合培养的专业(研究方向)不接收推免,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为准。可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专业一般预留50%的招生计划用于接收推免生(公布在中国研招网上的推免硕士生数量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除推免硕士生外,各专业也将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二)直博生接收及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校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符合要求的各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直博生导师都是我校在行业领域内有优秀科研成就的博导,学校也将为直博生量身定制专属的培养方案。我校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
五、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推免生科研创新基金
我校为所有直博生和推免硕士生设置了推免生科研创新基金,覆盖率100%具体资助标准以及申请办法按照入校当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要求执行,每名研究生仅可在入学当年申请一次。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完成相关科研项目,否则将收回相关经费。
(二)奖助学金
1. 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推免硕士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2. 直博生入学当年可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推免硕士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 除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外,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4. 优秀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dxsc.ynu.edu.cn/)查询。
(三)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
本科是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可申请在2023年春季学期提前选修其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可计学分。
申请提前选修的本校推免硕士生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两周后,及时联系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进行登记,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在12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提前选择导师
本科是云南大学的推免硕士生优先推荐高水平指导教师,大四阶段提前进入导师科研团队。
(五)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品学兼优的推免生可优先获得出国访学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项目的基金资助。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二)申请考生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申请直博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特别优秀的生源可以适当放宽。
2.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一般应具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4.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其他相应的要求。
七、推免程序
(一)预计9月24日左右,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上支付等手续,具体时间和要求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拟申请我校2023年研究生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为9月28日0:00),第一时间进行填报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
(三)各培养单位将按照要求及时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顺利结营,且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学生,请和我校相关学院保持联系。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选择填报推免志愿。
(四)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同时按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材料,一般应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云南大学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
材料审核无误即进入复试。
(五)完成复试后,各培养单位将按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排名并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拟录取名单经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接受待录取锁定招生计划。
(七)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须制定具体接收办法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备案,并在推免接收工作正式开始前公布于本单位网站上。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由各培养单位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对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须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发表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名无实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可采用面试、答辩、笔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或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三)复试时间
由各单位自主确定后通知考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计划完成情况组织数次复试。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各培养单位可自行确定各块考核内容分值权重,计算总成绩,作为综合排名的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我校体检工作预计安排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直博生拟录取阶段不区分方向,不指定导师。由各博士培养单位在学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根据直博生复试成绩、学术创新能力等,结合导师招生计划以及科研需求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单位确定并负责解释。
(八)我校直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直博生实行中期考核、分流淘汰,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可按规定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学习。直博生有关管理规定详见《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3)
十、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学院联系方式:请查看《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微信公众号: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
热忱欢迎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校!
附件: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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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云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附件【附件2.直博生专家推荐书.docx】附件【附件3.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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