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录取当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如下: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博士预备生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在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中实施博士预备生招生机制。所在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有志于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型推免生,可以于推免录取后,按照学校通知和学院要求,申请参加博士预备生选拔。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5.其他相关信息请浏览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scau.edu.cn/yzb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箱:yzb@scau.edu.cn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七、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点击查看https://yzb.scau.edu.cn/2134/lis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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