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接收计划
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计划为2550名左右,其中专业型学位硕士推免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推免生接收计划的35%。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仅采集信息,不需要缴费及确认),同时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研招办审核。
四、招生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之外,我校其他学术型学位、专业型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优先接收报考专业型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即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与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相同)。若学生跨专业领域报考,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口腔医学类专业。
3.非临床医学类本科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只能报考相关专业的学术型学位。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5.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才能报考。
五、工作安排
1. 考生提前登陆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录入,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完成网上志愿填报以及接受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考生如报考我校,请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1天网上报名,二级单位尽快组织复试,并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参加我校夏令营提前面试通过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1天网上报名,二级单位按报名先后顺序发出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对学科的认识、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综合素质。
(2)各二级单位制定复试实施方案并对外公布。每批次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并确定拟录取专业。拟录取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后,录取专业将无法更改。
(3)各二级单位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单位确定。
(4)学生复试时应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科研成果等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
4.二级单位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待录取后,即为我校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生。各二级单位待推免接收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复试情况表》复印件交研招办,原件由各二级招生单位保存3年。
六、奖助学金(仅供参考,若有变化另行公布)
1.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年)。第二、三学年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奖学金等级。
2.硕士推免生在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的基础上,学校另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导师助学金由导师从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享受导师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完成导师规定的助研工作,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由二级单位及导师制定。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单位提出,二级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二级单位回复有异议者,可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
3.因故自愿放弃硕士推免生,须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相关二级单位和研招办提出。
4.咨询电话:0731-88876806。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附:
中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指导性计划表
院系代码
中南大学研究生二级单位招生联系人一览表
学术学位88836434
MBA 88836711
会计、金融专硕88877554
EMBA 88830169
学术学位82650419
专业学位1333721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