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工作总协调、办法制定、报名系统操作等,协助各学院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各专业导师组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查询网址各类外语等级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https://yjsy.ecupl.edu.cn/2020/0909/c3868a170034/page.htm)。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
三、招生名额
除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接收名额按不超过《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人数的45%拟定。学院对院内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预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推免预报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我校2023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时间现定为9月13日16时至9月24日18时。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二)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9月24日18时,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部分学院还会要求寄送或提交纸质材料,请按相应要求办理。
五、选拔办法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各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二)复试由各学院组织,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复试形式由各学院确定,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形式。
(三)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四)参加我校各学院举办的2023年招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的同学,请在获得本校推免资格后,可参加我校推免预报名和研招网的正式报名。具体可与相关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老师联系。
(五)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六、奖助学金
学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2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各学院联系方式
法律学院 魏老师 57090487
经济法学院 陈老师 62071053
国际法学院 张老师 62071928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杨老师 62071835
刑事法学院 章老师 62071201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夏老师 57090113
传播学院 许老师 57090098
商学院 蔡老师57090052
知识产权学院 魏老师 57090079
社会发展学院 张老师 57090095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贺老师 57090413
外语学院 詹老师 57090122
法律硕士管理中心朱老师62071780
文伯书院 朱老师57090524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刘老师62071633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