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22年9月7日14:00至16日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开通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网上提交基本信息的时候请注意,报考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申请者,报考院系请选择“深圳研究生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分别依托校本部集成电路学院和计算机学院招生,报考院系请选择“集成电路学院”和“计算机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报考院系请选择“深圳研究生院”。 2、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TOEFL、IELTS或GRE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寄送 纸版材料于2022年9月16日17:00前寄达或送达: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2199号大学城北大园区6号楼B座502室,李老师收,0755-26032723,邮政编码为518055。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2022年9月底补交(可先提供前五学期的成绩单)。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招生院系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将于2022年9月20日前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参加差额复试。具体复试规则及安排请见我院后续发布的推免复试通知。 四、待录取与公示 1、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我院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3、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网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七、其它事项 若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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