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研究所(简称医工所)是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下属的九个研究平台之一,成立于2007年8月15日。医工所是中国科学院规模最大的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领域的研究单元之一,致力于高分辨、多模态高端医学成像技术与设备研发,医疗机器人等创新医疗器械的研制,以及低成本健康及康复工程技术集成。通过建立享誉国际的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瞄准世界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科技前沿和健康医疗国家重大需求,实现医学成像、医学电子信息、生物传感、纳米医学、生物力学、生化检验和生物材料等关键技术的突破,推动临床医学技术现代化进程和医疗器械产业迅速发展。医工所目前下设七个研究单元,分别是保罗·C· 劳特伯生物医学成像研究中心、医疗机器人与微创手术器械研究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与发展中心、生物医学光学与分子影像研究中心、仿生触觉与智能传感研究中心、智能医用材料与器械研究中心、医学人工智能研究中心。
生物医学与健康工程研究所自即日起启动招收2023年入学推免研究生的活动,欢迎全国各高校生物医学工程、电子、计算机、光学、生物材料、生物学、化学、物理、机械、医学、药学等相关或相近理工科专业,可以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名。
一、申请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无学业学术不端记录;
2.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一般需在前30%,且可以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已通过校级英语水平测试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科研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学风端正,品德良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注:“报考方向”一栏需填写“医工所”名称。
第二步:请点击下方链接完成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注意:推免招生由医工所组织招生录取,被医工所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后仅可以选择本所的导师,不允许跨所选导师,违者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拟录取考生待10月左右教育部系统开放后还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确认。
(二)申请材料
报名阶段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以下电子材料(请通过医工所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报名链接统一上传):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网上报名填写信息完成后,选择在线打印导出报名表并本人签字);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排名证明;
4.英文能力证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TOEFL、雅思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含正反面,学生证含封面与信息页);
6.推免资格证明(如有请提供);
7.专家推荐信(如有请提供);
8.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有请提供,较厚的论文或出版物提供论文首页或出版物摘要即可);
9.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注意:1-5为必须提供材料,6-9为自愿提供材料(如有请提供)。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合进一个PDF文件内,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医工所,大小不超过100MB。
三、初审
所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发送相关复试通知,申请人需按通知的面试时间及安排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请留意官网或邮件相关通知。
四、复试
预计于9月中下旬组织,相关安排及要求请留意后续具体通知。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等。
五、录取
1.医工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对考核进行综合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医工所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
注:对已发拟录取通知但最终未能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医工所的,拟接收通知自动失效。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违者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资格复审
医工所将在正式发放通知书前,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表现进行复审。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新生入学报道时间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